关于组织传唱南通理工学院校歌的通知

发布者:宣传统战部发布时间:2020-04-30浏览次数:2544

关于组织传唱南通理工学院校歌的通知

 

各部门、各学院、海安校区管委会:

校歌是体现办学理念、大学精神和学校特色的重要载体,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为在全校师生员工中传唱推广校歌,弘扬大学精神,进一步激发师生员工的爱校荣校情怀,丰富精神文化生活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集体教唱学唱。请各部门、各学院、海安校区管委会妥善安排,及时组织师生员工进行学唱,做到人人会唱、人人乐唱。由宣传部、学工处、团委牵头,请宣传部组织我校音乐老师指导各部门各单位传唱校歌,请基础教学学院组织音乐老师在课上对学生进行教授,请艺术教育中心分派指导老师对大学生艺术社团进行指导。

二、开展传唱推广活动。各单位要将传唱校歌作为一个重要内容纳入党团日活动、教职工政治学习、主题班会以及有关庆典、文艺表演等集体活动中,利用各种机会传唱推广校歌。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,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传唱校歌、唱响校歌,让校歌和校训、校风、教风、学风一起为主要内容的校园精神更加深入人心。学校将择时组织各单位进行唱校歌比赛。学工处、团委组织学生传唱校歌,工会、宣传部组织教职工传唱校歌。

三、加强校歌宣传工作。利用校报、广播站、校园网、宣传栏等校园媒体和宣传阵地推进校歌的宣传工作。校园广播站定时播放校歌,校园网及各单位二级网站在醒目位置贴挂校歌,便于广大师生员工和校友听唱和下载使用。

四、关于校歌的使用说明。校歌自发布之日起,著作权归学校所有,不得另作他用。各单位和个人使用校歌应以学校发布的统一版本为标准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歌词歌谱。

各单位要重视校歌的传唱推广工作,认真组织实施,并以传唱推广校歌为契机,引导师生员工践行传承学校精神,同心同德,凝心聚力,为创建和谐校园、文明校园做贡献。

 

 

中共南通理工学院委员会

2020428

齐唱版南通理工校歌~1.mp3

新版伴奏二南通理工校歌.mp3

南通理工学院校歌(旋律谱).jpg